一、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图书馆的勤工助学工作规范有序,根据《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结合图书馆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图书馆勤工助学岗位接受学校学生处统一管理,图书馆与学生处共同招聘,图书馆负责具体工作安排。
第三条 勤工助学岗位面向在校生公开招聘,优先录用经学生处认定的经济困难生。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二、岗位设置与招聘
第四条 图书馆根据馆内实际工作需要统计岗位数量及岗位要求,填报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后上报学生处审批后面向全校公开招聘,学生处也可在已备案学生中择优推荐。
第五条 在校生应聘图书馆勤工助学岗位工作,填写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连同所在学院及学生处认定凭证至图书馆办公室报名参加面试。
第六条 图书馆安排时间组织面试,择优录取,面试合格者并通过试用后正式录用。
三、岗位培训与职责
第七条 上岗前由图书馆统一进行上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工作要求、考核办法等。培训后试用两周,试用合格后正式录用。
第八条 勤工助学学生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遵守相关制度规定。图书馆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指导学生,并适时进行检查督导。
第九条 在岗工作期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了解图书馆布局及馆藏资源,熟练使用图书馆各项软硬件设备、系统及资源,积极协助老师工作,热心服务读者。
第十条 准时到岗,不无故迟到、缺勤,在岗工作期间不无故脱岗;特殊情况需事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向老师请假,一学期请假次数不超过五次。除特殊情况外,不接受口头请假;未请假者,视为无故缺勤。如有自行调换班次的需提前报备,获指导老师同意后方可换班。
四、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1、日常值班: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准时到馆值班。值班期间能熟练操作图书管理系统,打印机等设施设备提供服务;定时定点巡视阅览室,发现读者不文明阅览行为应及时指出;及时准确上架值班期间读者归还的图书,巡检开放书架,正确归还错架图书。
2、流通整理:根据工作人员安排,做好验收新书、下架旧书、扫码定架等。
3、安全事项:值班、工作结束后,注意整理环境卫生、净空场馆、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五、考核制度
第十二条 勤工助学岗位聘用时间为一年,试用期为两周。每学期图书馆组织一次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阶段的工作。
第十三条 试用期间需按时到岗熟悉工作流程; 试用期如实计算工作报酬,如有不服从安排、迟到、旷班等情况发生,一律记不合格。
第十四条 图书馆勤工助学学生日常管理实行组长负责制,由图书馆择优选拔组长,协助勤工助学管理工作。组长每月计算本月勤工助学同学工资、安排本月值班表、监督日常工作,并在每学期期末总结本期工作情况。
第十五条 每个月工时于次月5号结算,每个岗位每月合计不多于40工时,由组长负责计算工时,勤工助学管理老师负责复核。
六、附则
第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和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