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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接受捐赠图书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2-09-30文章来源:图书馆浏览:320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热情欢迎本校师生、校友、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友情捐赠图书。为了更好地做好接收捐赠图书的工作,特制定《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接受捐赠图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接受赠书原则

1.根据文献要满足学校教学科研需求的原则,所捐赠的图书应符合如下要求:

 (1)正式出版物,并酌情接收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及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

 (2)适合高职及以上学生使用;与学校学科和专业设置、教学和科研发展方向密切相关的各类图书;

 (3)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的各类图书(复本以3-5册为宜)

 (4)本校教师、学生、校友的著作及名家名作;

 (5)其它有入藏价值的图书文献。

2.以下图书不予入藏

 (1)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的各类违禁出版物;

 (2)破损严重,内有划线或批注,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图书;

 (3)内容低俗或陈旧,不具有学术参考价值的或宣扬封建迷信,言论、观点反动的图书;

 (4)教材、内容时间失效不具学术及参考价值的图书;

 (5)本馆已有馆藏,且不适合再增加复本及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第二条 权益处理

所赠图书一经接收,其所有权归图书馆所有,图书馆有权对捐赠图书进行入藏、转赠、剔除或淘汰等处理。

(1)图书馆在收到捐赠图书后,登记入册,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2)按照常规图书加工流程,消毒、分类、编目、加盖公章,重要机构和特殊个人捐赠酌情加盖团体及个人信息章;

 (3)对于特殊捐赠,除按正常管理办法外,图书馆将根据需要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

(4)图书馆有权调配或转赠相关赠书给学校各图书阅览室、资料室,以期获得更好的资源利用;

(5)对不再适合流通借阅的捐赠图书,图书馆有权予以剔除;

  (6)对收到的不满足入藏条件的图书,图书馆将转赠给其它机构、个人或与学校有关部门联系转赠给需要帮助的同学,或者做淘汰处理;               

第三条受赠方式

 统一咨询电话:021-66761014

 捐赠者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进行:

 1.到馆捐赠

宝山校区图书馆总服务台(图书馆一楼,周一至周五8: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杨浦校区阅览室(教学楼西楼315室,周一至周五8: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活动现场捐赠

不定期组织相关募捐活动,现场设立捐赠接收点。本地大批捐赠可由图书馆安排人员车辆前往提取。

3.邮寄捐赠

邮寄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路2859号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第四条受赠回执

所捐赠图书一经接收,我馆将及时向捐赠者出具捐赠证书以示鼓励和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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